区政协:
根据区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认真研究,着力从规划引领发展方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启动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政策法规宣传不够。《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高,办事流程需进一步优化。”的问题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点军区农村个人建房及用地管理办法》及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发放法律读本和宣传材料2万余份,制作宣传标语200余幅,每村制作宣传专栏一个,分乡镇开展送法到基层宣讲培训5次150多人次;分局已通过预算在点军各交通干道、永久基本农田等位置建设一批永久性宣传标牌,用于宣传土地管理、规划管理、耕地保护、行政执法、地灾防治等内容。
(二)开展业务流程优化。一是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职权下放的实际,对分局涉及的业务进行了流程梳理和再造,精简材料,限时办结。对于符合法律法规、无消防安全隐患等暂缺材料,实现业主承诺制进行容缺受理;二是提前介入项目服务孵化工作,做到项目选址、用地报批、方案审查、规划许可、项目供地、规划核实等各阶段无缝对接,促进审批提质增效;三是统筹推进用地规划许可、方案审批、工程规划许可、项目供地等“联审联办”和五证同发,大力推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试点;四是全面缩短审批时限,对标深圳、上海等先进城市,对分局现有审批时限进行再压缩20%以上,单项业务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本级审批的项目平均办结时间为2天。
二、关于“乡村产业项目落地困难,需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政策支持力度,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问题
(一)推动实施点状供地。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点状供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明确工作流程。6月24日,组织召开“点状供地”试点推进讨论会,研究了点状供地的流程和报批、供地方式等关键环节问题,出台了《关于研究“点状供地”工作相关备忘录》。开展项目论证与规划选址等工作,组织完成项目论证35个,完成4个项目97.66亩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工作,实施1个项目土地供应;按照集体建设用地方式完成4个项目36.57亩农用地转用工作。三是推动深度融合。选择点军街办牛扎坪村不二园项目、桥边镇天王寺村橘颂项目等6个项目作为产业融合的代表性、地方示范性龙头项目优先推进,已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和初步涉及方案编制工作,涉及用地112亩。
(二)提前规划村集体预留土地。一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促进村级留用地开发利用的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5〕19号)规定,以村为单位建卡造册,加强各村被征地数量和村级留用地指标挂钩动态台帐管理;二是根据乡镇和居村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充分保障村级留用地规模指标和建设用地预留,积极做好村级留用地项目建设用地服务保障。积极盘活已经批准的400亩闲置村级留用土地,发挥经济效益。
(三)对村级阵地建设及发展给予适当政策倾斜。一是做好用地保障,适当留出用地指标给村级阵地建设;二是做好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引导科学选址,提高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时效;三是容缺受理,对非关键材料,允许建设单位先行承诺,在建设过程中落实。
(四)加强对村居服务指导。一是主动对接乡镇,开展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村居对政策的理解与支持;二是与各村居保持联系,及时解答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相关问题,支持基层村居各项工作。
三、关于“农村个人建房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群众关注度高,需稳妥有序解决”的问题
(一)规范宅基地审批,满足群众需求。一是出台管理办法。2019年组织对点军区农村个人建房及用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21年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对点军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调整了职责权限,负责对用地合规性进行审核,截至8月,已发放规划许可74份。二是破解难点、堵点。针对个人建房中存在的农地转用费用、占补平衡等问题,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及时研究,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落实个人建房申报经费。2021年,已办理宅基地农地转用1批次,缴纳耕地开垦等费用3.2402万元;第2批宅基地转用申报工作正在组卷中。三是提供技术支撑。为方便推进建房选址,协调配备平板电脑30台并对接市局内网数据平台,避免发生压占耕地、基本农田等问题,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强力推进历史问题处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请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点军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步骤和工作路径。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各乡镇街抽调5名工作人员、分局抽调3名人员成立了工作专班,在分局设立办公室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协调指导各乡镇街开展调查摸底,清查无建房审批手续历史状况约8665户(其中2015年调查时点的4245户,2015年调查时点以外的4420户),按照分类分批原则,拟用1-2年时间对符合建房条件的补办审批手续后予以登记发证。目前正在起草建房审批补充政策拟提交区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实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军区分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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