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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军区民政局接受区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9  来源:

  根据政协点军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区统计局等单位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民政局被确定为2020年度区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单位。为更好的接受政协的专项民主监督,确保民政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安排部署,主动接受监督,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精准对焦问题根源,强化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转变作风,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接受监督的主要内容

  1.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决定情况;

  2.办理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委员建议情况;

  3.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4.依法行政和营商环境情况;

  5.廉洁自律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成立区民政局接受区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乐平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

  第一副组长:刘 争 区民政局局长

  副 组 长:黄素红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文海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芳伟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成 员:局办公室、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股、民间组织股、区社会救助局、区婚姻登记处、区社会福利院及点军区仙园公墓服务有限公司等相关股室及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文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姝含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之前)。

  制定我局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接受区政协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区政协2020年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做好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发布通告,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广泛征求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1日)。

  1.对照检查。根据专项民主监督内容,全面查找各股室(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相关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问题,切实制定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督小组报告。

  2.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直属单位和群众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有关单位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分析研判。各股室(单位)针对自查、走访、座谈和其他途径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及时梳理分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做到在查中改、查中纠。

  (三)整改落实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完善整改方案。根据民主监督小组反馈意见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监督小组报告。

  2.抓好建章立制落实。结合民主监督小组的意见,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完善规章,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3.做好工作总结。对工作的做法、体会、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认真的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给区政协。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并以民主监督为契机,依法行政、提升效能、优化服务,进一步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发展。

  (二)严肃纪律,加强督查。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务必按照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相关要求,严肃认真地对待,主动接受监督小组的监督和指导,对监督小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要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要把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与当前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解决服务对象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聚焦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盯全年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依法履行民政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奋力开创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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